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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本站總板規 (最後更新:2024/11/02) [打印本頁]

作者: 冰偑    時間: 2011-4-10 15:39
標題: 本站總板規 (最後更新:202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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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及回文相關規範
6.請勿發廣告訊息、垃圾文章、推廣其它論壇或對該發文會員有任何利益的網站(違者禁止訪問)
*註5/廣告包含:程式販售、私服端口販售、外掛試用卡、付費外掛代理、外掛代購、外掛代售、外掛教學販售、改法販售、外掛販售、私服宣傳、他站宣傳 包含但不限於上述廣告行為。 (私服宣傳/推廣在特許板塊則不在此限)
*註6/本條款適用於簽名檔、個人介紹、自定義名稱、聊天室等包含但不限於上述之論壇範圍。


7.發文時必需發到指定的板塊且不能惡意灌水 (違者扣除發文積分,並視情況加重處分)
*註7/連續惡意求助文、刻意拆分主題視同惡意灌水

8.求助文、懸賞文務必設定分類為「求助」(違者扣除發文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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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 標題:如何不被鎖帳號?  內容:手動就不會被鎖囉~
例2: 標題:外掛 使用者 請進  內容:現在 外掛很不穩定 還是覺得 手動 讚


10.禁止發表灌水、無意義回文(違者-10楓幣,並視情況加重處分)
*例3/灌水說明: 大量洗回文、無意義內容(例如:亂碼、無意義亂數等)
*註8/站務哈拉笑話動漫音樂影片小說交易遊客精神發洩板塊 不在此限制

11.非原創請勿設置收費(數據/修改改法更新不適用於本條款)(違者扣除收費所得,並視情況加重處分)
*註10/收費5楓幣(含)以內因扣手續費後近乎無所得,故視同無收費
*註11/若檔案非常珍貴,在其它網站並無公開,那麼請您主動聯繫我們,我們審核通過後即可收費


12.禁止未經作者同意公開、轉發本站文章(違者視情況處分,最重永久禁訪)

13.收費文章請勿使用【匿名發文】、非懸賞或交易文章請勿使用【回文僅作者可見】(違者撤銷功能設定)

14.禁止使用【非直接轉跳式短網址】、【速度過慢之賺錢免空】(違者代復原鏈結/本地化檔案,嚴重者刪除帖子)
*註12/冰楓短網址、BFFile免空除外

15.筆戰文請至「精神療養院 」發表,筆戰者限發一篇(違者相關文章會進行合併,若雙方採取法律行動我們也會配合檢調單位提供資料)

16.成人內容請發至「成人の花園」,並設置【閱讀權限】或【回覆可見】(hide code)(違者刪除文章)

17.設置懸賞需於七天內給予最佳解答,若無給予最佳解答將由管理員強制給予(若確實無最佳解答則不必給予;懸賞文超過兩個月不適用本條款)
*註13/回答之會員請直接將問題回覆在文章中,否則可能會領不到賞金。
*註14/懸賞文退款說明請參見此文章:https://bingfong.com/thread-637341-1-1.html
*註15/為避免會員刻意挖掘古文回覆領賞金,若懸賞文發表已超過兩個月則不適用本條款。(意即超過兩個月後才回答的答案我們不會協助強制給予最佳解答)

例4:馬英九於2015/1/1發文懸賞100楓幣『如何當個好總統?』 該文於2015/1/7累計300篇回覆(且有250篇為解答);但馬英九卻無給予最佳解答,那麼我們將強制扣除馬英九25,000楓幣,並將這250篇回覆設為最佳解答
例5:蔡正元於2014/1/1發文懸賞100楓幣『我是帥哥嗎?』 該文於2014/1/7累計3,000篇回覆(但都無解答);而蔡正元也無給予任何最佳解答,那麼我們將不會強制扣除蔡正元楓幣,也不會設置最佳解答


18.懸賞問題若為板上收費文章問題,懸賞金額必須≧1,000楓幣且>原創文販售金額(違者刪帖並不退還懸賞款項)
*註16/若已購買原創文章則不限制懸賞金額(高級贊助會員、管理群等免付費查看會員組也不限制懸賞金額)
*註17/倘若回答內容會危害原創之權益,請務必設置「回帖僅作者可見」

例6:
A為懸賞者、B為召喚獸無延遲WZ改法之原創發布者

B為發布改法之原創,價格2,500論壇幣
A懸賞楓之谷召喚獸無延遲wz改法2,500論壇幣(必須≧2,500)
更詳盡舉例請參考本文:https://bingfong.com/thread-118139-1-1.html



❗全站板規追溯期為期六個月(行為日起計算六個月),超過追溯期之違規僅會刪除/撤銷/屏遮
❗管理群主、技術師:積分<0:撤銷管理職位;贊助會員積分≦-5:撤銷贊助會員

作者: 013353    時間: 2012-1-8 18:23
收到
一定會遵守的
作者: ball1    時間: 2012-2-14 13:55
原來如此...還好有看到這版的文章..不然我連怎樣都不知道!
作者: frankai0101    時間: 2012-4-12 18:01
看完規則了 謝謝冰大=))!
作者: frankai0101    時間: 2012-4-12 18:05
順便問一下....請問為啥我外掛開不起來0.0?
作者: 掰咖哲    時間: 2012-6-2 18:12
歐~原來如此 懂了~~~感謝冰楓大
作者: 崇环党八    時間: 2012-7-20 11:23
顶你一下,好贴要顶!
作者: john91015    時間: 2012-8-10 19:26
了解版上規則
絕對遵守
作者: alnc61930    時間: 2012-8-15 18:30
呵呵  不小心萬用回文 被扣到變負的了=ˇ=
請問一下奧 大大
什麼才算垃圾文章 ?@@
作者: 0970052911    時間: 2012-8-15 22:24
我知道了  感謝  管理員
作者: zx3697187    時間: 2012-10-19 03:42
感謝大大的熱情分享~小弟我一定會遵守低~
作者: njyru1234567    時間: 2012-10-25 00:17
沒有萬用回文以後都要思考了((         哼! 版規最大...... ........               惡極><
作者: loklok68    時間: 2012-11-3 18:23
請大家看好壇規後再回文,謝謝。
作者: jim3069    時間: 2012-11-8 03:14
終於了解版規了,下次一定會遵守,不會在回覆萬用回文了
作者: loklok68    時間: 2012-11-14 08:46
請大家看好壇規後再回文,謝謝。
作者: asdf011q000    時間: 2012-11-20 08:53
以看過了  板大的規定  小弟會遵守的 謝謝
作者: AAA0009208    時間: 2013-1-19 01:55
建議冰楓大把這篇文章鎖文吧
不然一堆奇怪的回覆..
作者: 曾經的街口    時間: 2013-2-1 15:48
8.版面均不容許連續發出文章(包括回覆)(違者-20楓幣 -1威望,並視情況加以處分)
  這點我看不懂ˊˋ
作者: 劉家宏    時間: 2013-3-1 00:02
可以請問  有些版 不能回覆 是因為本身就有設定嗎 ?
但是下面還是很多人回 ...
作者: j65622002    時間: 2013-3-11 00:06
新手報到  板規看過  會遵守低
如有不慎  請多包涵  感恩 !!
作者: 伊小帆    時間: 2013-3-14 20:22
請問這個論壇 是否還在經營
作者: sindy22002    時間: 2013-3-14 20:26
回覆 106# 伊小帆


經營的意思是@@?
這裡我覺得人的話還滿多的 =  )
作者: 小神仙    時間: 2013-3-14 21:19
回覆 107# sindy22002


    我覺得變少了..
作者: s860512003    時間: 2013-3-21 22:15
大大您好,小弟初到貴論壇不足一個月。
 
剛剛本人在"外掛程式分享/討論區"回復了兩則回應,
 
結果正要在"楓之瘋子"回復時,忽然發現被sindy22002小姐以"萬用回文"評為限制會員,小弟百思不得其解。
 
其一,我回復的該帖子,在未回復時是根本看不到內容的,請問我該如何回一些"很有內容的回應"?
 
其二,我的回復也並非是什麼蓄意擾亂還是什麼的,為什麼就立馬被限制回復?
 
寄短訊息給該小姐,她並沒有回應,
連申辯的機會也沒有,這種做法未免太流氓。
作者: guboy99018    時間: 2013-4-5 12:17
這個版感覺東西蠻多的~是個不錯的地方
作者: Kynce凱因斯    時間: 2013-6-12 20:32
本帖最後由 Kynce凱因斯 於 2013-6-12 20:34 編輯

我覺得這版規訂得很棒。
使用過作者的作品或閱讀過作者的文章,只要說出自己對作者的作品之想法鼓勵作者的話就好,感謝文就別發了,這樣作者才有動力推出新的作品給玩家提供意見。

作者: 34918365    時間: 2013-8-10 21:19
明白了 我不會犯錯的
作者: a0912363931    時間: 2013-8-13 18:31
好吧= =昨天被扣了~今天才注意到不能萬用回文!!
雖然不是故意的= = 但是還是會注意!!  
有制度才可以維持每個人的權益  
作者: c75706602000    時間: 2013-10-25 19:40
冰封你好  我是第一次來你的文章  請問要拿到威望怎嚜拿?
作者: COOLTEA1024    時間: 2013-11-2 11:53
請問要怎樣才能回復文章 取的外掛
作者: avav1597838    時間: 2014-3-5 18:06
了解 我小弟已看完 我會遵守的
作者: marszz    時間: 2014-3-13 15:18
以閱讀了。
作者: tiger1017    時間: 2014-4-9 20:50
可以請問  我的帳號怎被處罰??
作者: 805220000    時間: 2014-4-13 19:40
我又沒有做什麼為什麼要降我
每篇文章都要回文才能看
我看我需要了解、須要看的
回文就降我(惡意灌水?)
作者: 冰楓    時間: 2014-4-13 19:43
回覆 154# 805220000
親愛的會員您好:

您是因為使用萬用回文才遭扣分,您回覆內容可回覆大略的心得or建議之類的
若您要先看內容您可先大略回覆,看到內容後再編輯回覆即可

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您再次反應,冰楓管理團隊感謝您~
作者: 805220000    時間: 2014-4-13 19:48
回覆 155# 冰楓


   他發表一個更新外掛,跟他說(看看唷)
這樣也不可以
之前我備萬用回文(謝謝大大分享)
這才叫萬用回文吧
我不看看,怎麼看的到他發的文,這是一個很直接的表達方式
難道你要我跟他說
感謝你分享的外掛,雖然不是你做的,但是你分享的
這樣比較好?
作者: 冰楓    時間: 2014-4-13 19:53
回覆 156# 805220000

親愛的會員您好:

我們理解您非常的不滿,但我們版規列得很清楚這就是屬於萬用回文哦~
建議您下次改回建議或心得,這樣才不會遭到巡查員的扣分哦~

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您再次反應,冰楓管理團隊感謝您~
作者: 805220000    時間: 2014-4-13 19:55
那要怎麼解鎖,還是無法解鎖
作者: 冰楓    時間: 2014-4-13 20:02
回覆 158# 805220000
親愛的會員您好:

請您參考懺悔室的活動

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您再次反應,冰楓管理團隊感謝您~
作者: 冰楓    時間: 2014-4-14 11:49
回覆 160# zxc00000

親愛的會員您好:

請您參考懺悔室的活動

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您再次反應,冰楓管理團隊感謝您~
作者: cxzcxza11    時間: 2014-4-19 21:14
請問怎麼提高閱讀權限?
作者: 冰楓    時間: 2020-4-3 23:39
以後板規更新記錄將會在回覆區顯示,不再顯示於主樓中。
本帖回文已設置倒序瀏覽。
-------以下板規已作廢-------

3.(2020/02/27 作廢)發言時請注重網路禮儀,嚴禁發表任何辱罵、猥褻、粗俗、毀謗、怨恨、恐嚇以及有關性別歧視或任何有可能造成違法行為的相關文章(違者-10楓幣 -1威望,每則違規處罰一次,多則違規採連續處罰,若積分不足扣取將直接以禁止發言處分)

6.(2020/02/27 併入板規2)禁止惡意推廣其它論壇及其它對該發文會員有任何利益的網站(違者禁止訪問)

14.(2016/10/01 作廢)發表任何外掛程式請附上掃毒報告(APP.系統軟體不用),(未達到者扣除發帖積分)
(管理群組、技術師不在此限制內!)


作者: 冰楓    時間: 2020-4-3 23:48
2020/04/03 23:50(GMT+8/Taipei)
更新板規11條

原規則
11.嚴禁蓄意筆戰、挑釁、攻擊、謠言散發(違者-10楓幣 -1威望,每則違規處罰一次,多則違規採連續處罰,若積分不足扣取將直接以禁止訪問處分)

更新後
11.筆戰文請至「精神療養院 」發表,筆戰者限發一篇(違者相關文章會進行合併,若雙方採取法律行動我們也會配合檢調單位提供資料)

其他說明
因相關內容判定常惹爭議,不論如何處分都會導致會員質疑站方處理不中立,因此未來筆戰類文章將移至「精神療養院發洩板」,倘若雙方需提告我們也會配合檢調單位提供雙方資料,全權交給司法處理,不會偏袒。


作者: 冰楓    時間: 2020-9-3 00:50
2020/09/03 00:50(GMT+8/Taipei)
更新板規22,本次更新僅新增說明,故本次不更新標題之[最後更新時間]

原規則
22.禁止會員擁有多個論壇帳號,每個普通會員最多只可以擁有一個論壇帳號(違者所有帳號永久禁訪)
*註11/2016.08.05 由三個改為兩個;2017.05.20 由兩個改為一個
*註12/若有特別需求請先聯絡管理員申請,審核通過即可擁有多帳號

更新後
22.禁止會員擁有多個論壇帳號,每個普通會員最多只可以擁有一個論壇帳號(違者所有帳號永久禁訪)
*註11/2016.08.05 由三個改為兩個;2017.05.20 由兩個改為一個
*註12/若有特別需求請先聯絡管理員申請,審核通過即可擁有多帳號
*註15/遭禁止(限制)的帳號不列入此計算,因此若您的帳號遭鎖定(限制/禁止),則您可重新辦新帳號。

其他說明
意即若您的帳號變成[限制會員、禁止發言、禁止訪問],則您可以直接放棄舊帳號,重新辦一個新帳號。
但若您的舊帳號透過自助升級或懺悔恢復權限,則您必須選擇放棄其中一個帳號。

更新板規10,註解編號改為16,僅修改編號,無其餘修改

原規則
10.禁止萬用回文、複製回文、無意義回文(違者-10楓幣,多次違規採連續處罰,若積分不足扣除者則可能直接禁止發言)
*例2/萬用回文舉例:感謝大大,感謝,謝謝,先來下載,看看囉,找好久囉,測試看看,趕快來試試,先來試看看,下載來研究一下,來試用看看,試用看看,來看看,水哦,讚哦,讚...等(包含但不限於上述之萬用回文,回文麻煩用心一點)
*註4/站務哈拉笑話動漫音樂影片小說交易遊客精神發洩板塊 不在此限制

更新後
10.禁止萬用回文、複製回文、無意義回文(違者-10楓幣,多次違規採連續處罰,若積分不足扣除者則可能直接禁止發言)
*例2/萬用回文舉例:感謝大大,感謝,謝謝,先來下載,看看囉,找好久囉,測試看看,趕快來試試,先來試看看,下載來研究一下,來試用看看,試用看看,來看看,水哦,讚哦,讚...等(包含但不限於上述之萬用回文,回文麻煩用心一點)
*註16/站務哈拉笑話動漫音樂影片小說交易遊客精神發洩板塊 不在此限制


作者: 冰楓    時間: 2020-10-18 15:46
2020/10/18 16:00(GMT+8/Taipei)
更新板規17

原規則
17.非原創請勿設置收費(違者扣除收費所得,並視情況加重處分)




更新後
17.非原創請勿設置收費(數據/修改改法更新不適用於本條款)(違者扣除收費所得,並視情況加重處分)

作者: 冰楓    時間: 2021-1-9 11:39
2021/01/09 11:40(GMT+8/Taipei)
更新板規28

原規則
28.禁止濫用評分功能(違者評分功能停權,最重禁止訪問)
*註14/評分功能濫用指隨意給廢文積分獎勵、惡意亂扣其他會員積分、利用評分功能與其他會員交換評分等包含但不限於上述違規行為


更新後
28.禁止濫用評分功能(違者評分功能停權,最重禁止訪問)
註14/評分功能濫用指隨意給廢文積分獎勵、惡意亂扣其他會員積分、利用評分功能與其他會員交換評分等包含但不限於上述違規行為,詳閱標準說明

作者: 冰楓    時間: 2021-7-21 15:06
2021/07/21 15:06(GMT+8/Taipei)
更新板規19

原規則
19.設置懸賞需於七天內給予最佳解答,若無給予最佳解答將由管理員強制給予(若確實無最佳解答則不必給予)
*註7/回答之會員請直接將問題回覆在文章中,否則可能會領不到賞金。
*註8/懸賞文退款說明請參見此文章:https://bingfong.com/thread-637341-1-1.html

例5:馬英九於2015/1/1發文懸賞100楓幣『如何當個好總統?』 該文於2015/1/7累計300篇回覆(且有250篇為解答);但馬英九卻無給予最佳解答,那麼我們將強制扣除馬英九25,000楓幣,並將這250篇回覆設為最佳解答
例6:蔡正元於2014/1/1發文懸賞100楓幣『我是帥哥嗎?』 該文於2014/1/7累計3,000篇回覆(但都無解答);而蔡正元也無給予任何最佳解答,那麼我們將不會強制扣除蔡正元楓幣,也不會設置最佳解答

更新後
19.設置懸賞需於七天內給予最佳解答,若無給予最佳解答將由管理員強制給予(若確實無最佳解答則不必給予;懸賞文超過兩個月不適用本條款)
*註7/回答之會員請直接將問題回覆在文章中,否則可能會領不到賞金。
*註8/懸賞文退款說明請參見此文章:https://bingfong.com/thread-637341-1-1.html
*註17/為避免會員刻意挖掘古文回覆領賞金,若懸賞文發表已超過兩個月則不適用本條款。(意即超過兩個月後才回答的答案我們不會協助強制給予最佳解答)

例5:馬英九於2015/1/1發文懸賞100楓幣『如何當個好總統?』 該文於2015/1/7累計300篇回覆(且有250篇為解答);但馬英九卻無給予最佳解答,那麼我們將強制扣除馬英九25,000楓幣,並將這250篇回覆設為最佳解答
例6:蔡正元於2014/1/1發文懸賞100楓幣『我是帥哥嗎?』 該文於2014/1/7累計3,000篇回覆(但都無解答);而蔡正元也無給予任何最佳解答,那麼我們將不會強制扣除蔡正元楓幣,也不會設置最佳解答





更新板規30

原規則
30.板規追溯期為期一年(發/回文日起計算一年),超過追溯期之違規文章僅會刪文/警告/屏遮

更新後
30.板規追溯期為期六個月(發/回文日起計算六個月),超過追溯期之違規文章僅會刪文/警告/屏遮



作者: 冰楓    時間: 2022-6-4 01:54
2022/06/04 01:55(GMT+8/Taipei)
更新板規12

原規則
12.若發文內容不適未成年觀看請設置【回覆可見】(hide code)(違者刪除文章)

更新後
12.成人內容請發至成人の花園,並設置【閱讀權限】或【回覆可見】(hide code)(違者刪除文章)

更新板規30

原規則
30.板規追溯期為期六個月(發/回文日起計算六個月),超過追溯期之違規文章僅會刪文/警告/屏遮

更新後
30.全站板規追溯期為期六個月(行為日起計算六個月),超過追溯期之違規僅會刪除/撤銷/屏遮

更新板規31

原規則
31.一般會員積分≦-1:永久禁言;巡查員&版主:積分<0:撤銷職位;贊助會員積分≦-5:禁止發言

更新後
31.管理群主、技術師:積分<0:撤銷管理職位;贊助會員積分≦-5:撤銷贊助會員

刪除板規8、20、24、25

原規則
8.本站均不容許連續發出文章(違者扣除發文積分,並視情況加重處分)
*註3/連續文章指相同主題,不同主題則不限)
*例1/相同主題舉例:[新聞]原來蔡正兀是婉君? 1 、[新聞]原來蔡正兀是婉君? 2 、[新聞]原來蔡正兀是婉君? 3 ......

20.連續惡意求助文視同灌水(違者扣除發文積分,嚴重者禁止訪問)

24.收費文標題與內文不符視同詐欺(違者強制退款並屏遮/刪文,最重永久禁訪)

25.找戰友、找公會等有關於遊戲徵人文請發至哈拉版(發至其他版塊視同錯版,扣除發文積分)

其他說明
A.板規8、20併至板規6
B.板規24併至板規18
C.板規25作廢


作者: 冰楓    時間: 2022-6-4 01:57
2022/06/04 02:00(GMT+8/Taipei)
板規編號更新、內容排版更新
以下為原始內容


1.對於造成本站癱瘓行為(EX:攻擊伺服器主機)本站將可能採取法律行動

2.請勿發廣告訊息、垃圾文章、推廣其它論壇或對該發文會員有任何利益的網站(違者禁止訪問)
*註1/廣告包含:程式販售、私服端口販售、外掛試用卡、付費外掛代理、外掛代購、外掛代售、外掛教學販售、改法販售、外掛販售、私服宣傳、他站宣傳 包含但不限於上述廣告行為
*註2/本條款適用於簽名檔、個人介紹、自定義名稱、聊天室等包含但不限於上述之論壇範圍。


4.必須同意站方、管理員以及板主擁有在任何時間刪除、修改、移動或關閉任何主題與變更積分規則、用戶權限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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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發文時必需發到指定的板塊且不能惡意灌水(違者扣除發文積分,並視情況加重處分)

8.本站均不容許連續發出文章(違者扣除發文積分,並視情況加重處分)
*註3/連續文章指相同主題,不同主題則不限)
*例1/相同主題舉例:[新聞]原來蔡正兀是婉君? 1 、[新聞]原來蔡正兀是婉君? 2 、[新聞]原來蔡正兀是婉君? 3 ......

9.原創不允許轉發請勿轉發(違者扣除發文積分,並視情況加重處分)
*註4/遊戲數據、程式(檔案)修改之規範請查閱:https://bingfong.com/thread-121018-1-1.html

10.禁止萬用回文、複製回文、無意義回文(違者-10楓幣,多次違規採連續處罰,若積分不足扣除者則可能直接禁止發言)
*例2/萬用回文舉例:感謝大大,感謝,謝謝,先來下載,看看囉,找好久囉,測試看看,趕快來試試,先來試看看,下載來研究一下,來試用看看,試用看看,來看看,水哦,讚哦,讚...等(包含但不限於上述之萬用回文,回文麻煩用心一點)
*註16/站務哈拉笑話動漫音樂影片小說交易遊客精神發洩板塊 不在此限制

11.筆戰文請至「精神療養院 」發表,筆戰者限發一篇(違者相關文章會進行合併,若雙方採取法律行動我們也會配合檢調單位提供資料)

12.成人內容請發至成人の花園,並設置【閱讀權限】或【回覆可見】(hide code)(違者刪除文章)

13.禁止使用任何廣告文字或論壇管理群相近名稱註冊論壇帳號(違者帳號停權)

15.求助文、懸賞文務必設定分類為「求助」(違者扣除發文積分)

16.禁止利用論壇BUG、非正常管道獲取積分(違者積分歸0並且永久禁言)

17.非原創請勿設置收費(數據/修改改法更新不適用於本條款)(違者扣除收費所得,並視情況加重處分)
*註5/收費5楓幣(含)以內因扣手續費後近乎無所得,故視同無收費
*註6/若檔案非常珍貴,在其它網站並無公開,那麼請您主動聯繫我們,我們審核通過後即可收費


18.廢文、廢話請勿收費(違者強制退款,最重永久禁訪)
例3: 標題:如何不被鎖帳號?  內容:手動就不會被鎖囉~
例4: 標題:外掛 使用者 請進  內容:現在 外掛很不穩定 還是覺得 手動 讚


19.設置懸賞需於七天內給予最佳解答,若無給予最佳解答將由管理員強制給予(若確實無最佳解答則不必給予;懸賞文超過兩個月不適用本條款)
*註7/回答之會員請直接將問題回覆在文章中,否則可能會領不到賞金。
*註8/懸賞文退款說明請參見此文章:https://bingfong.com/thread-637341-1-1.html
*註17/為避免會員刻意挖掘古文回覆領賞金,若懸賞文發表已超過兩個月則不適用本條款。(意即超過兩個月後才回答的答案我們不會協助強制給予最佳解答)

例5:馬英九於2015/1/1發文懸賞100楓幣『如何當個好總統?』 該文於2015/1/7累計300篇回覆(且有250篇為解答);但馬英九卻無給予最佳解答,那麼我們將強制扣除馬英九25,000楓幣,並將這250篇回覆設為最佳解答
例6:蔡正元於2014/1/1發文懸賞100楓幣『我是帥哥嗎?』 該文於2014/1/7累計3,000篇回覆(但都無解答);而蔡正元也無給予任何最佳解答,那麼我們將不會強制扣除蔡正元楓幣,也不會設置最佳解答


20.連續惡意求助文視同灌水(違者扣除發文積分,嚴重者禁止訪問)

21.懸賞問題若為版上收費文章問題,懸賞金額必須≧1,000楓幣且>原創文販售金額(違者刪帖並不退還懸賞款項)
*註9/若已購買原創文章則不限制懸賞金額(高級贊助會員、管理群等免付費查看會員組也不限制懸賞金額)
*註10/倘若回答內容會危害原創之權益,請務必設置「回帖僅作者可見」

例7:
A為懸賞者、B為召喚獸無延遲WZ改法之原創發布者

B為發布改法之原創,價格2,500論壇幣
A懸賞楓之谷召喚獸無延遲wz改法2,500論壇幣(必須≧2,500)
更詳盡舉例請參考本文:https://bingfong.com/thread-118139-1-1.html


22.禁止會員擁有多個論壇帳號,每個普通會員最多只可以擁有一個論壇帳號(違者所有帳號永久禁訪)
*註11/2016.08.05 由三個改為兩個;2017.05.20 由兩個改為一個
*註12/若有特別需求請先聯絡管理員申請,審核通過即可擁有多帳號
*註15/遭禁止(限制)的帳號不列入此計算,因此若您的帳號遭鎖定(限制/禁止),則您可重新辦新帳號。


23.禁止未經作者同意公開、轉發本站文章(違者視情況處分,最重永久禁訪)

24.收費文標題與內文不符視同詐欺(違者強制退款並屏遮/刪文,最重永久禁訪)

26.【回帖僅作者可見】、【匿名發帖】功能請斟酌使用,非必要時請勿設置,若濫用本功能詐取論壇幣或隱瞞不利己之內容將嚴懲(違者撤銷功能設定,並扣除發帖積分;嚴重濫用者最重處以禁止訪問)
→非懸賞、收購類文章請勿使用【回帖僅作者可見】
→收費文章請勿使用【匿名發帖】

27.禁止使用【非直接轉跳式短網址】、【速度過慢之賺錢免空】(違者代復原鏈結/本地化檔案,嚴重者刪除帖子)
*註13/冰楓短網址、BFFile免空除外

28.禁止濫用評分功能(違者評分功能停權,最重禁止訪問)
*註14/評分功能濫用指隨意給廢文積分獎勵、惡意亂扣其他會員積分、利用評分功能與其他會員交換評分等包含但不限於上述違規行為,詳閱標準說明

29.禁止使用拋棄式(臨時)信箱(Temporary E-Mail)註冊(違者禁止訪問)

30.板規追溯期為期六個月(發/回文日起計算六個月),超過追溯期之違規文章僅會刪文/警告/屏遮

31.管理群主、技術師:積分<0:撤銷管理職位;贊助會員積分≦-5:撤銷贊助會員


※本站隱私權政策請參閱:https://bingfong.com/privacy.php



作者: 冰楓    時間: 2022-8-13 20:06
2022/08/13 20:06(GMT+8/Taipei)
更新板規11
原規則
11.原創不允許轉發請勿轉發(違者扣除發文積分,並視情況加重處分)
*註9/遊戲數據、程式(檔案)修改之規範請查閱:https://bingfong.com/thread-121018-1-1.html

更新後
11.原創不允許轉發請勿轉發 (違者扣除發文積分,並刪除文章)
*註9-1/遊戲數據、程式(檔案)修改之規範請查閱:https://bingfong.com/thread-121018-1-1.html
*註9-2/轉發刪文條件請查閱本文175樓:https://bingfong.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91&pid=4480692

刪文條件說明
觸犯以下規則時,我們將會刪除文章並扣除發文積分:

1.原軟體版權方檢舉 (註1)
2.下載空間提供者明確禁止轉發 (但若不同空間則不在此限)
3.檔案/程式內有標記僅分享OOO網站或禁止轉發標示 (註2)
4.文章內任何地方有標示禁止轉發 (註2)
5.板上已有發過相同文章 (只要同版本同功能都算)

註1:
符合DMCA申訴規範
若採外部方式破解(例如:提供註冊機、解碼器等)則不在此限

註2:
僅從本站文章中判斷(非從他站),因此若搬運時原封不動轉發則可能會遭刪除。


作者: 冰楓    時間: 2022-8-14 20:14
2022/08/14 20:15(GMT+8/Taipei)
刪除板規11、調整板規10以後的板規編號
原規則
11.原創不允許轉發請勿轉發 (違者扣除發文積分,並刪除文章)
*註9-1/遊戲數據、程式(檔案)修改之規範請查閱:https://bingfong.com/thread-121018-1-1.html
*註9-2/轉發刪文條件請查閱本文175樓:https://bingfong.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91&pid=4480692



作者: 冰楓    時間: 2022-8-21 22:07
2022/08/21 22:07(GMT+8/Taipei)
更新板規13
原規則
13.【回帖僅作者可見】、【匿名發帖】功能請斟酌使用,非必要時請勿設置,若濫用本功能詐取論壇幣或隱瞞不利己之內容將嚴懲(違者撤銷功能設定,並扣除發帖積分;嚴重濫用者最重處以禁止訪問)
→非懸賞、收購類文章請勿使用【回帖僅作者可見】
→收費文章請勿使用【匿名發帖】


更新後
13.收費文章請勿使用【匿名發文】、非懸賞或交易文章請勿使用【回文僅作者可見】 (違者撤銷功能設定)


作者: 冰楓    時間: 2024-5-20 19:24
2024/05/20 19:25(GMT+8/Taipei, Beijing, Hong Kong, Singapore)
刪除 本站服務及隱私說明
✔對於造成本站癱瘓行為(EX:攻擊伺服器主機)本站將可能採取法律行動

說明
移除基本常識說明,精簡條款內容



更新板規3
原規則
3.禁止會員擁有多個論壇帳號,每個普通會員最多只可以擁有一個論壇帳號(違者所有帳號永久禁訪)
*註1/2016.08.05 由三個改為兩個;2017.05.20 由兩個改為一個
*註2/若有特別需求請先聯絡管理員申請,審核通過即可擁有多帳號
*註3/遭禁止(限制)的帳號不列入此計算,因此若您的帳號遭鎖定(限制/禁止),則您可重新辦新帳號。

更新後
3.禁止會員同時擁有多個論壇帳號,每個普通會員最多只可以同時擁有一個論壇帳號(違者所有帳號永久禁訪)
*註1/2016.08.05 由三個改為兩個;2017.05.20 由兩個改為一個
*註2/若有特別需求請先聯絡管理員申請,審核通過即可擁有多帳號
*註3/若因個人因素或特殊原因想換帳號,請直接創新帳號且之後不要再登入舊帳號即可(若登入舊帳號可能導致您的所有帳號遭停權;若擔心誤登可以向站方申請將舊帳號停權)。




更新板規10
原規則
10.禁止萬用回文、複製回文、無意義回文(違者-10楓幣,多次違規採連續處罰,若積分不足扣除者則可能直接禁止發言)
*例3/萬用回文舉例:感謝大大,感謝,謝謝,先來下載,看看囉,找好久囉,測試看看,趕快來試試,先來試看看,下載來研究一下,來試用看看,試用看看,來看看,水哦,讚哦,讚...等(包含但不限於上述之萬用回文,回文麻煩用心一點)
*註8/站務哈拉笑話動漫音樂影片小說交易遊客精神發洩板塊 不在此限制

更新後
10.禁止發表灌水、無意義回文(違者-10楓幣,並視情況加重處分)
*例3/灌水說明: 大量洗回文、無意義內容(例如:亂碼、無意義亂數等)
*註8/站務哈拉笑話動漫音樂影片小說交易遊客精神發洩板塊 不在此限制

補充說明
因本站大多板塊已開放訪客免登入回文、調整回文獎勵規則(灌水將得不到積分,嚴重者帳號還會被停權),且為了提供更自由的言論環境,故移除「萬用回文」的扣分規則,但仍保留惡意灌水、無意義回文的懲罰條件。


作者: 冰楓    時間: 2024-11-2 02:45
2024/11/02 14:45(GMT+8/Taipei, Beijing, Hong Kong, Singapore)
更新註解5
原註解
*註5/廣告包含:程式販售、私服端口販售、外掛試用卡、付費外掛代理、外掛代購、外掛代售、外掛教學販售、改法販售、外掛販售、私服宣傳、他站宣傳 包含但不限於上述廣告行為。

更新後
*註5/廣告包含:程式販售、私服端口販售、外掛試用卡、付費外掛代理、外掛代購、外掛代售、外掛教學販售、改法販售、外掛販售、私服宣傳、他站宣傳 包含但不限於上述廣告行為。 (私服宣傳/推廣在特許板塊則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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