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
為增加論壇互動與強化品質管理,本站即日起恢復管群徵召,辦法細節與獎勵事項請參閱下方說明。 #因目前本站已加入違規自動審查系統,故本站不再招募巡查員,目前僅招募版主。 |
管 群 福 利 |
1、管群每月可依[管群獎勵說明]申請GP獎勵,GP則可兌換點數卡、現金等商品。 2、管群享有更多的每日評分額度。 3、管群享有[免付費下載/查閱論壇收費附件、收費文章]之福利。 4、管群享有[無廣告下載附件、外鏈直接轉跳]之福利。 |
申 請 資 格 & 說 明 |
※職位※ 實習版主/版主 (實習版主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通過後即升為版主) ※申請資格※(需滿足以下條件) 1.需對自己申請之版塊有基本認知。 2.請確認申請之版塊目前沒有版主。(區域版主不算) 3.論壇管理版塊、哈拉打屁、笑話分享、交易市集、遊客、發洩版(精神療養院)不開放版主申請。 4.論壇在線時間>20小時。 5.於本站註冊需四個月 或 原創作品10篇 或 分享文章30篇。 6.需於申請管理之版塊擁有3篇(含)以上原創文章。(修改/攻略/破解/原創軟體等) #特殊貢獻者可免除第五、六項要求# 特殊貢獻者包含:對申請之版塊擁有極多貢獻、特殊技術貢獻等。 ※管理要求※ 1.需公平處理版務,不可因他人批評、與自己意見不符等情況進行包庇、針對。 2.訂定新版規不可牴觸總版規、追溯舊文章,新版規僅適用新版規制定後之文章。 3.不可制定非管轄版塊之版規,如有需求請向管理員或副站長申請。 4.需有足夠時間、精力執行管群之義務,並自願為會員服務。 5.為配合個資保護,管群不得擅自公開/提供會員私人資訊,包含IP、Email等。 ※其他說明※ 1.若管群需辦活ˊ動,可向管理員申請積分、經費。 2.若管群活動/作品需要伺服器,可向管理員申請伺服器。 有意申請者請複製以下格式,在[綜合申請區]發文,分類請選擇[申請中] ------------ 標題統一為: 會員<XXXX>申請版主 (XXXX=ID) ------------ 您的年齡: 目前職業: 平均每天上線時間: 是否有其他討論區管理經驗:(若有,請說明管理過的討論區) 要申請管理的版塊: 請敘述您對於所申請版塊未來的管理方向和目標: ------------ ※請設置閱讀權限為『最高權限』。 ※我們將於7天內審核您的申請。 |
撤 職 |
當管群滿足以下所有條件,將會遭到撤職。 1、超過一個月 於自身管理版塊發表原創作品≦2件。(更新/原作/破解等皆算) 2、超過一個月 於自身管理版塊發表文章≦7件。(轉貼/心得分享等;轉貼需經作者同意) (求助文、討論文、廢文等不列入1/2項之計算) 3、超過一個月 各別管理動作≦15項,包含刪除/屏遮/評分違規文章(回文)等。 各別管理動作指單一行為之動作計算,若A會員連續發了30篇文章灌水,管群刪除後僅計算為一個管理動作(不論批量刪除或分開刪除)。 ※其他撤職情況※ 1.管群自主要求離職。 2.管群嚴重違反版規。 3.管群利用自身職務包庇、刻意針對會員,且經勸導無效者。 4.引發公憤,達罷免之標準者。 |
其 他 說 明 |
1、所有申請皆需一定時間處理,工作日以台灣上班時間為主。 ※範例:週五申請版主,因周末非工作日,故最慢下周五才會得知是否審核通過。 2、申請請依照要求格式/方式申請,未依規定者一律駁回申請。 3、申請內容請勿在本帖回覆。 4、若您的申請遭駁回,則三個月內將不得再次申請。 5、若會員有任何建議可在本帖直接回文,本帖不會關閉。 |
管 群 獎 勵 說 明 |
符合資格之管群獎勵如下: 1.實習版主/版主每月獎勵300GP 2.副站長每月獎勵400GP ※申請說明※ 1.新到任管群當月因未滿一個月,故無法申請,需於次月起才可計算領取獎勵。 2.符合資格請主動於每月1~5日來信(services@bingfong.com)告知審查獎勵,未來信領取視同放棄獎勵。 3.僅可申請前一個月之獎勵,不可預支未來獎勵或補領先前未領取之獎勵。 4.來信不限註冊之信箱,信件標題:管群獎勵申請 信件內容:您的論壇帳號(信件內容範例:冰楓) 5.我們收到信件後將於3個工作日內審查,符合獎勵資格將直接置入GP至您的帳號,不再另外提醒。(若有疑問可再次來信詢問) ※資格說明※ 需要符合以下其中一項資格才可領取獎勵。資格計算僅計算申請之月份。 A、於自身管理版塊發表原創作品8件。(更新/原作/破解等皆算) B、於自身管理版塊發表文章15件。(轉貼/心得分享等;轉貼需經作者同意) (求助文、討論文、廢文等不列入AB項之計算) C、有 40個獨立 管理動作,包含刪除/屏遮/評分違規文章(回文)等。 獨立管理動作指單一行為之動作計算,若A會員連續發了30篇文章灌水,管群刪除後僅計算為一個管理動作(不論批量刪除或分開刪除)。 範例: SYM 於6/22成為版主,並在8/2申請獎勵,則僅要在7月之間滿足以上任一個條件即可領取獎勵。 KIM 於 2/11成為版主,並在3/2申請獎勵,但因2/11到任未滿一個月,故無法申請,需4月才可申請3月之獎勵。 |
保 留 樓 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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