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楓論壇

標題: 我來澄清一下 [打印本頁]

作者: 楓之谷Z    時間: 2018-7-4 11:05
標題: 我來澄清一下
本帖最後由 楓之谷Z 於 2018-7-4 11:09 編輯

我來澄清一下骰子剋星作者大大講的事

1 男扮女 他說有觀眾反應我男扮女 觀眾問完後 我有問他她說可以阿
2 他說我使用骰子剋星時有 研發外掛 那請他提出證據因為我根本沒研發
3. 他說我根本不會使用我也是照 程式上說明去下注
4. 他說我利用直播主身分開賭場 他在收人時根本沒提出說不能開賭場 開賭場是我個人興趣 我直播也是用另一隻yt帳號


你後面說不要用我了說我下注太小 我也跟你吵過了我你也說不想理我 我就封鎖你了你上論壇PO文就算了事後你知道我論壇的ID跟輔助你就指名了那請否你出來解釋? 我跟其他玩家在賴的買賣區討論半小時你都不出來結ˊ果請你家直撥主出來講?他了解事情嗎??

你家直播主說你沒很閒可是我覺得你很閒一天到晚都在標人



作者: xxx9638527410    時間: 2018-7-4 11:56
卡個位,觀戰~
作者: 9rw2p98h    時間: 2018-7-4 12:05
買好爆米花了

坐等當事人解釋
作者: beautiful66    時間: 2018-7-4 12:08
感覺好複雜喔!! 卡個!看後續
作者: aaa101028    時間: 2018-7-4 12:27
感覺會越鬧越嚴重?  (@_@)"
不過話還是得說清比較好呢~
作者: z40601    時間: 2018-7-4 12:38
卡位吃雞排看決鬥了~
作者: z5pg4ulg4    時間: 2018-7-4 12:55
卡位看後續

順便來領個楓幣
作者: 李正宇    時間: 2018-7-4 13:01
卡個位 觀看後續發展
作者: sheng_    時間: 2018-7-4 13:06
卡個刺激對戰
作者: 楓之谷Z    時間: 2018-7-4 13:09
aaa101028 發表於 2018-7-4 12:27
感覺會越鬧越嚴重?  (@_@)"
不過話還是得說清比較好呢~

講白一點他都結圖對他有利的對話部分已被他刪除
剛好我這邊當天跟他吵完架我就刪除了
他又因為我PO骰XX星他說我抹黑他我並沒有在文章中提起他的名字或程式名字自己要對號入座跟我吵
作者: tiger1052225    時間: 2018-7-4 13:50
卡起來了各位
有沒有兼職做乩童的要來收個驚XD
作者: iosushi88828    時間: 2018-7-4 15:09
卡起來 卡起來
玩個遊戲開心就好 別搞得太複雜阿
作者: licufer    時間: 2018-7-4 15:28
楓之谷Z 發表於 2018-7-4 13:09
講白一點他都結圖對他有利的對話部分已被他刪除
剛好我這邊當天跟他吵完架我就刪除了
他又因為我PO骰XX星 ...

你DISS人家的文章 https://bingfong.com/thread-581895-1-1.html
發表於 2018-6-26 09:40:33

"他"的文章 https://bingfong.com/thread-581975-1-1.html
發表於 2018-6-26 20:53:42

從時間點來看
你退出骰子剋星的群組就馬上來論壇開始帶風向擋人財路
人家當然要反擊


還有
我不懂為何你說的"他"要刪除對"他"有利的證據
既然"他"刪除對"他"自己有利的證據
那你就同意給"他"把對話內容PO出來大家評評理

最後感謝你的10楓幣
感恩
作者: 楓之谷Z    時間: 2018-7-4 15:32
licufer 發表於 2018-7-4 15:28
你DISS人家的文章 https://bingfong.com/thread-581895-1-1.html
發表於 2018-6-26 09:40:33

我意思是 他刪除對我有利的證據他只保留自己的
我並沒有說是骰XX星喔麻煩請妳修改你的用詞
作者: licufer    時間: 2018-7-4 16:27
楓之谷Z 發表於 2018-7-4 15:32
我意思是 他刪除對我有利的證據他只保留自己的
我並沒有說是骰XX星喔麻煩請妳修改你的用詞 ...

你並沒有說是骰XX星
那我了解了
所以你說的是骰子剋星沒有錯啊
作者: xxx9638527410    時間: 2018-7-4 16:39
公審公審~
7天後才從石頭裡蹦出來,懷得是甚麼鬼胎呢?讓我們一看究竟
作者: 楓之谷Z    時間: 2018-7-4 16:42
licufer 發表於 2018-7-4 16:27
你並沒有說是骰XX星
那我了解了
所以你說的是骰子剋星沒有錯啊

我不一定是說他押
作者: roxrox0623    時間: 2018-7-4 16:44
吵起來吵起來 領錢囉
作者: licufer    時間: 2018-7-4 17:15
楓之谷Z 發表於 2018-7-4 16:42
我不一定是說他押

https://bingfong.com/thread-581895-1-1.html
你diss人家的內文:

骰XX星各位用了有贏很多錢嗎
我看過很多位實況主直播都輸錢G多
我也實際用免費卡號測試過
照程式說明下去測試也一直輸 輸了2E多
這程式我是建議大家不要買啦要買1小時150不如買幣賺的或許都比那一小時好了

-------------------------我是分隔線----------------------

骰子剋星
有直播主
有免費適用卡號
有程式
1小時150元

也太剛好了八
相同點這麼多
等等
另有隱情
你PO的DISS文在冰楓
骰子剋星也在冰楓
[size=15.008px]寶傑都會想問[size=15.008px]西屏怎麼看這次事件了QAQ

如果你是真心不想讓大家受騙
你就勇敢的說出來是哪一個骰XX星

當個好人
做個善事
造福一下大眾

好嗎?

P.S. 起風拉 金金豈豈 A.K.A 我是高二生


作者: 楓之谷Z    時間: 2018-7-4 17:24
licufer 發表於 2018-7-4 17:15
https://bingfong.com/thread-581895-1-1.html
你diss人家的內文:

我並沒有指控誰ㄛ
作者: 骰子z    時間: 2018-7-4 17:51
所以說,你同意把我們的對話紀錄放上來嗎,影片檔,為什麼只能放LINE群,還要限時,時間傳上去。
一直說我刪除紀錄,我也是醉了,我發誓我刪除紀錄的話,我出門被車撞死啦,以後生兒子沒屁眼,以後變乞丐。
還有錯了就錯了,不用死鴨子嘴硬,吃相更難看,臉腫腫。
骰XX星,還修改內文?不就好險我都有備份錄影,不然都被你改掉,呵呵。

作者: 小乾    時間: 2018-7-4 17:57
路過領個楓幣~
作者: btb    時間: 2018-7-4 18:04
都見多了,領楓幣
作者: 郭少爺    時間: 2018-7-4 18:08
卡位看戲吃爆米花
作者: licufer    時間: 2018-7-4 18:15
楓之谷Z 發表於 2018-7-4 17:24
我並沒有指控誰ㄛ

那可否請你說清楚你所謂的"骰XX星"
是在指

哪個人?
哪個直播?
哪個程式?

不然很多人會因為你的文章跟我一樣而去誤會到不該誤會的人

我相信你也不喜歡別人亂發文章來亂帶風向搞你八

勇敢的說出來

只要你是對
我一定會支持你的 金 豈金 豈

P.S.
我只是個路人
我只想弄懂亂帶風向的人是誰


作者: 楓之谷Z    時間: 2018-7-4 18:22
licufer 發表於 2018-7-4 18:15
那可否請你說清楚你所謂的"骰XX星"
是在指

我或許只是夢到^^
作者: morgan123456    時間: 2018-7-4 18:26
卡起來瞜 拿好爆米花
作者: 骰子z    時間: 2018-7-4 18:35
根據你要澄清的事情,【骰子剋星作者】我來一一打臉。

【1】你事先就先扮成女生,我不知道,是有朋友問我說那是女生?我才回應他不是,如果現在你要說你不是女生,那之前看直播的觀眾會如何想?之所以我同意,女生開直播真的是比較吃香,而你一開始就扮成女生,我就只能將錯就錯啊

【2】你傳的影片,一傳馬上收回的原因我是不知道是什麼啦,然後現在說沒證據。你敢說你收回什麼???

【3】那你為什麼要私下去問人怎麼使用程式?我這邊還有截圖存證。

【4】你不是一直在討論群組喊,誰要玩賭場?事後我跟你說不要在群組講。
而我想說你幫我開直播給你一點方便和福利,跟你講要就在直播講,如果我沒這樣講,你在直播的時候自己也會宣傳吧。
所以你不是在直播宣傳你開賭場嗎?而之後我不雇用你當直播主之後,退群之前還在群組在喊一次,你開賭場這是什麼意思?
作者: hcq1030    時間: 2018-7-4 18:38
遊戲而已開心就好

放寬心
作者: licufer    時間: 2018-7-4 18:54
楓之谷Z 發表於 2018-7-4 18:22
我或許只是夢到^^


這裡有人說他拿夢裡面的事情來發風向文
爾且還這麼剛好
骰子剋星 VS 骰XX星
都有
直播主
程式
1小時150元
都在冰封論壇

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 "觀落陰" 嗎?

人不要這樣躲躲藏藏在暗地裡做小動作
勇敢一點
說出來你說的是誰
造福大眾

如果你做的事情是對的
我會挺你的
作者: 楓之谷Z    時間: 2018-7-4 18:56
licufer 發表於 2018-7-4 18:54

這裡有人說他拿夢裡面的事情來發風向文
爾且還這麼剛好

我說啦我不想說太明或許我只是夢到的有人要對號入座我也沒辦法 PXXG輔助也是賣1G 150 也有直播主在直播 也有程式 也是在冰封
作者: qwe561200    時間: 2018-7-4 19:02
賣香腸爆米花雞排喔!
作者: 楓之谷Z    時間: 2018-7-4 19:04
qwe561200 發表於 2018-7-4 19:02
賣香腸爆米花雞排喔!

有大腸+小腸?
作者: licufer    時間: 2018-7-4 19:09
楓之谷Z 發表於 2018-7-4 18:56
我說啦我不想說太明或許我只是夢到的有人要對號入座我也沒辦法 PXXG輔助也是賣1G 150 也有直播主在直播  ...

所以你是說
[討論] 骰XX星問題 https://bingfong.com/thread-581895-1-1.html
其實是在說PXXG輔助

那你標題怎麼可以這樣亂下
你要不要修改一下?

你這樣做真的很不好ㄋㄟ
你現在是要開始打地圖砲就對了

作者: 楓之谷Z    時間: 2018-7-4 20:06
licufer 發表於 2018-7-4 19:09
所以你是說
[討論] 骰XX星問題 https://bingfong.com/thread-581895-1-1.html
其實是在說PXXG輔助

地圖炮?

作者: zzz0215    時間: 2018-7-4 20:29
卡後續
作者: abc99709    時間: 2018-7-4 20:45
卡位看著等後續喔
作者: 骰子z    時間: 2018-7-4 22:52
楓之谷Z 發表於 2018-7-4 20:06
地圖炮?

所以你同意,論壇可以公佈影片檔案了嗎?
還有LINE群抹黑的事情。論壇上的【骰XX星】文章?

作者: yuan950555    時間: 2018-7-5 06:56
卡位
作者: z3926814    時間: 2018-7-5 11:08
卡一個午餐有配菜了
作者: xxx9638527410    時間: 2018-7-5 11:22
verywant 發表於 2018-7-4 04:52
所以你同意,論壇可以公佈影片檔案了嗎?
還有LINE群抹黑的事情。論壇上的【骰XX星】文章?
...

建議你去警察局報案,因為誹謗是刑事,還有你必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賞,只要你說得是事實,他逃不掉的嘿嘿,證據要備妥喔
※幫你附上資料,以下以民事為例
第一(刑事則免,因公訴罪為警方辦理)
1.向冰楓調取ip地址,這部份需要向冰楓詢問獲取門檻,之後,去地政機關調取地籍謄本,因我國法規,對於不動產定義公開,所以誰都可以取得。
接著你可以開始寫民事起訴狀了,因為是民事需告訴乃論,所以警察並不會受理,必須親自向法院提起告訴。

2.起訴後,法院會向原告發送「被告戶籍謄本」提交的公文通知,最後再去戶政事務所調取資料嘿嘿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44條規定,以民事起訴書向法院請求受理本案。


第二(刑事(附帶民事)則免,因公訴罪為警方辦理)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07條規定,可以撰寫一份「民事訴訟救助書狀」,使訴訟費由敗訴者承擔

第三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44條規定,可以撰寫一份「民事起訴狀(損害賠償)/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書(損害賠賞)」,並且將您的商業損失向法官呈報(依據您卡號一份多少為基準,給出一個你平均收入的報告)

第四(刑事則免,因公訴罪為警方辦理)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68條規定,可以撰寫一份「證據清單書狀」,用於證實告訴之內容其為事實,有利於審判

第五(刑事則免,因公訴罪為警方辦理)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16條第1項、第249條第1項,「民事補件書」依法院通知補齊欠缺的訴訟要件,用於戶籍謄本。

第六(刑事則免,因公訴罪為警方辦理)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被告者未遷居卻無居住此地,可撰寫一份「公示送達書(一)」。
被告人居住地址不明,可撰寫一份「公示送達書(二)」。

他現在還在睡,你應該一巴掌,把他從夢中打醒

如有缺,再請其他網友補充
另外,訴狀的內容撰寫可以與我討論
作者: 骰子z    時間: 2018-7-5 15:36
xxx9638527410 發表於 2018-7-5 11:22
建議你去警察局報案,因為誹謗是刑事,還有你必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賞,只要你說得是事實,他逃不掉的嘿嘿, ...

太專業了
不過我的暑假不想與他度過.....我要出去玩
謝謝告訴我怎麼處理

我只是想要澄清我的清白  不想跟他  勾勾迪

不過可以確認LINE的對話紀錄有沒有刪減過嗎,GOOGLE上面我都查不到,不然某人都一直說我刪減過....我也無解。
作者: ta9006    時間: 2018-7-6 04:22
我很好奇會不會鬧到上法院呢~ 有沒有這麼嚴重
作者: xxx9638527410    時間: 2018-7-6 08:14
第一
我還是建議你報案提告,一方面,你的商業損失可以得到補償,另一方面,你可以在論壇順利澄清對方的造謠,挽回聲譽。
第二
消耗自己的一些玩樂時間,積極爭取對自己的正確利益,難到不是比玩樂更具有意義嗎?並且假設你能勝訴,還可以向對方求償提告期間的經際缺損,例如工作薪水。
第三
對方的反駁論點,必需提出相對的證據,否則並不會成為法官的判決依劇。最後還是建議你報案提告,況且私下還是難證清白,對你的權益較有埤益。
作者: net6sji4    時間: 2018-7-7 01:47
萊卡個位賺楓幣囉
作者: MayDoNo    時間: 2018-7-11 18:07
標題:
卡個 回復拿楓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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