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歲長髮美女錢韋杉過去因拍和信電訊廣告擔任「琳達」一角而在演藝圈走紅,2004年與籃球員邱宗志結婚,育有2子。近幾年她淡出螢光幕,常分享陪兒子在美國念書的生活日常,豈料昨(23日)卻傳出在當地惹到美國警察,最後還上了法院。
錢韋杉昨天在臉書透露自己上了美國的法院。她解釋,平時都會提醒兒子未來若駕車要隨時注意安全,因為美國當地的事故、罰則都是台灣的10倍以上。
錢韋杉還原上法院的原由,表示當時開車在路上,「突然聽到後方的警笛聲一直跟在我們車後,從後照鏡裡,警車閃著燈示意要我們靠邊停下。」隨後警察告知牌照已過期,並遞給她一張罰單,要她上法院處理。警察這時則告訴她:「也就是說,你現在必須叫拖吊車,把你的車拖回家停好,等到去法院裁決後,才能再上路。否則,一旦你繼續開著這台車上路,我們還可以連續開單」。最後,她與友人陪同一起上法院繳納250美金(約7700元台幣)罰款。
錢韋杉還分享朋友聽過的例子,她透露美國酒駕有個很可怕的處分,那就是「洗屍體」;而青少年開車,每月的行車保險費是400至800美金(約1萬2000元至2萬4000元台幣),她直言搬來美國前沒把這筆花費算進去。對此,有網友則在底下留言稱,自己曾遇過牌照逾期被罰,代價則是600澳幣(約1萬3000元台幣),而且也是當場要叫拖吊車將車子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