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不只李怡貞,律師呂秋遠同樣提出5點駁斥理科太太,一是若諮商100多個小時就能開設「陪你一段的課程」,那一般人去找律師諮詢100個小時,難道就可以開一個「陪伴當事人開庭」的課程嗎?而且這是明確的違法行為;二是理科太太並非專業人士,處理的卻是需要專業訓練和證照才能真正看到問題核心的議題。
▲李怡貞暗諷理科太太「撈過界」。
第三,即使理科太太強調非「諮商業務」而是「心得分享」來避免觸法,但對專業人士來說,彷彿買了100多個小時的諮商筆記就可以「陪伴度過最難過的時候」,實在是污辱性極強。再者,理科太太分享的畢竟只是自身個案,無法套用在所有人身上,就算只有一個人發現沒用,進而對諮商失去信心、不願求助,甚至被觸動內心的傷痛因而自殘或其他嚴重後果,「她可以負責嗎?」
最後,呂秋遠也針對理科太太的回應發表看法:「我要說的是,一個人很聰明,懂得規避法律,不代表可以規避社會責任,而社會責任倘若不存在於這個人身上,只剩下銅臭味,甚至認為質疑她的人就是酸民,那也無話可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