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也很想投票的欣西亞則沒辦法前往,難過表示因為新家申請自用節稅,已遷出原戶籍且新戶籍居住未滿4個月的關係確定無法投票,她完全沒想過會兩邊都沒收到投票單:「想參與卻無法參與的滋味令人飲恨,呼籲符合投票資格的大家,都去投下神聖的一票。」
▲欣西亞搬家遷戶籍,舊家新家都沒收到投票通知單。
事實上,內政部16日曾發新聞稿提到,第15條規定國人須居住滿4個月以上,才具有選舉投票權,主要是考量在地住民對於地方事務具基本瞭解,才能選賢與能,因此,無論是戶籍已遷出國外,或是在國內遷徙致未於當地設籍滿4個月的國人,均不具有投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