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楓 發表於 2016-8-19 22:41:39

NNX 發表於 2016-8-19 22: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親愛的冰楓站長你好,您撈的資料時間八月部份是我常去找他玩
七月部份是我和他一起在玩跑跑外掛(透過RC呼 ...

親愛的會員您好:
不ˊ用再一直往前撈了,撈到最後您不如說直接撈註冊IP比較快,因為註冊IP絕對不可能一樣。
我們只會根據近期資料做判斷,您們後期帳號要共用那是您們的問題,但共用後就禁止互相評分與其他洗積分之嫌疑動作。

為了避免您又說沒共用,根據下圖,4:59:28登入,5:01:42又再次登入,中間那個當我眼睛業障深沒看到,應該沒必要短時間內重複登入兩次吧?



最後還是那句老話:若真的這麼巧,那請您下次避嫌,不要做令人誤會的事

NNX 發表於 2016-8-19 22:51:34

冰楓 發表於 2016-8-19 22: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親愛的會員您好:
不ˊ用再一直往前撈了,撈到最後您不如說直接撈註冊IP比較快,因為註冊IP絕對不可能一 ...

1.對於造成本站癱瘓行為(EX:攻擊伺服器主機)本站將保留一切法律追溯責任

2.請勿發廣告訊息、垃圾文章(違者禁止訪問)

3.發言時請注重網路禮儀,嚴禁發表任何辱罵、猥褻、粗俗、毀謗、怨恨、恐嚇以及有關性別歧視或任何有可能造成違法行為的相關文章(違者-50楓幣 -1威望,嚴重者禁止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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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版面均不容許連續發出文章(包括回覆)(違者-10楓幣 -1威望,並視情況加以處分)
(連續文章指相同主題,不同主題則不限)
(相同主題舉例:[新聞]原來蔡正兀是婉君? 1 、[新聞]原來蔡正兀是婉君? 2 、[新聞]原來蔡正兀是婉君? 3 ...)

9.原創不允許轉帖請勿轉帖(違者扣除發帖積分,並視情況加以處分)
遊戲數據、程式(檔案)修改之規範請查閱:https://bingfong.com/thread-121018-1-1.html

10.禁止萬用回文、筆戰、髒話、無意義文章(違者-10楓幣 -1威望,並視情況加以處分,嚴重者禁止發言)
(萬用回文舉例:感謝大大,感謝,謝謝,先來下載,看看囉,找好久囉,測試看看,趕快來試試,先來試看看,下載來研究一下,來試用看看,試用看看,來看看,水哦,讚哦,讚...等(包括但不限於以上幾種),回復麻煩用心點)
(個人寫真版塊於2015/04/28起恢復禁止萬用回文、無意義回文,根據不溯及既往原則,此時間之前之回覆不受本規定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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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若發帖內容不適未成年觀看請設置回覆可見,並且在非hide處註明未成年請勿回復之字樣(違者刪除文章)

13.禁止使用任何不雅之文字或論壇管理群相近名稱註冊論壇帳號(違者禁止發言)

14.發表任何外掛程式請附上掃毒報告(APP.系統軟體不用),(未達到者 扣除發帖積分)
(管理群組、技術師不在此限制內!)

15.求助文、懸賞文務必設定分類為「求助」(違者扣除發帖積分)

16.禁止利用論壇BUG、非正常管道獲取積分(違者積分歸0並且永久禁言)

17.非原創請勿設置收費(違者扣除收費所得,並視情況加重處分)

18.廢文、廢話請勿收費(違者強制退款,最重永久禁訪)
(EX1: 標題:如何不被鎖帳號?  內容:手動就不會被鎖囉~)
(EX2: 標題:外掛 使用者 請進  內容:現在 外掛很不穩定 還是覺得 手動 讚 )

19.設置懸賞需於七天內給予最佳解答,若無給予最佳解答則由管理員強制給予(若確實無最佳解答則不必給予)
舉例A:馬英九於2015/1/1發文懸賞100楓幣『如何當個好總統?』 該帖於2015/1/7累計300篇回復(且有250篇為解答);但馬英九卻無給予最佳解答,那麼我們將強制扣除馬英九25,000楓幣,並將這250篇回復設為最佳解答
舉例B:蔡正元於2014/1/1發文懸賞100楓幣『我是帥哥嗎?』 該帖於2014/1/7累計3,000篇回復(但都無解答);而蔡正元也無給予任何最佳解答,那麼我們將不會強制扣除蔡正元楓幣,也不會設置最佳解答

20.連續無意義求助文視同廢文(違者扣除發帖積分)

21.懸賞問題若為版上收費文章問題,懸賞金額必須>2,000楓幣且>原創帖販售金額(違者刪帖並視情況加重處分)
倘若回答內容會危害原創之權益,請於解答後給予最佳解答並且斟酌設置閱讀權限(>90) (未設置者管群會強制設置權限並斟酌扣分) (15.4.19添加 15.5.14修正)
範例甲:
A為懸賞者、B為召喚獸無延遲WZ改法之原創發布者、C為回答懸賞問題者
B為發布改法之原創,價格2,500論壇幣
A懸賞楓之谷召喚獸無延遲wz改法2,500論壇幣(必須>2,500)
C看到A的懸賞後直接回覆留下改法
那麼A確認最佳解答後將該帖設置閱讀權限(>90)
更詳盡舉例請參考本帖:https://bingfong.com/thread-118139-1-1.html

22.禁止會員擁有多個論壇帳號,每個會員最多只可以擁有兩個論壇帳號(違者所有帳號永久禁訪) (2016.08.05 由三個改為兩個)

23.禁止未經作者同意公開、轉帖本站文章(違者視情況處分,最重永久禁訪)

24.收費文標題與內文不符視同詐欺(違者強制退款並屏遮/刪帖,最重永久禁訪)

25.找戰友、找公會等有關於遊戲徵人文請發至哈拉版(發至其他版塊視同錯版,扣除發帖積分)

26.【回帖僅作者可見】、【匿名發帖】功能請斟酌使用,請勿濫用本功能詐取論壇幣或隱瞞不利己之內容(違者撤銷功能設定,並扣除發帖積分)

27.一般會員積分≦-1:永久禁言;巡查員&版主:積分<0:撤銷職位;贊助會員積分≦-5:禁止發言

※補充說明※ - 2014/06/17修正
若多次違反版規則會以直接禁止發言代替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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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哪條寫了禁止共用互相評分之說?
22條?
很抱歉,我擁有的只有陳和君和這隻新創的帳號喔
藤宮香織並非我所擁有的帳號
所以是我眼睛業障重還是站長你沒更新總版規?

冰楓 發表於 2016-8-19 22:54:35

NNX 發表於 2016-8-19 22:51
1.對於造成本站癱瘓行為(EX:攻擊伺服器主機)本站將保留一切法律追溯責任

2.請勿發廣告訊息、垃圾文章(違 ...
親愛的會員您好:
我們是根據第16條處分的
16.禁止利用論壇BUG、非正常管道獲取積分(違者積分歸0並且永久禁言)

補充:積分歸0又禁止發言帳號等同沒用了,為了省時我們都改以禁止訪問直接取代。
若您覺得禁止發言+積分歸0比較好看我們稍後可以幫忙修改。

當然,您要拖您"朋友"下水也是可以的,我們可以改將藤宮帳號禁止訪問,而將您的帳號解鎖。(先前會鎖定陳和君這帳號是考量這帳號積分較低,故才封鎖這帳號而不是藤宮帳號)

NNX 發表於 2016-8-19 23:04:36

冰楓 發表於 2016-8-19 22: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親愛的會員您好:
我們是根據第16條處分的
16.禁止利用論壇BUG、非正常管道獲取積分(違者積分歸0並且永久 ...

評分當下,我和他並非共用帳號狀態(當時他登他的,我登我的
且我和他並未使用論壇BUG,而是正常的使用評分功能幫他+了1而已
直到我發現我帳號被鎖後我才請藤宮用他的帳號去做查詢動作(我當時在弄寶可夢外掛
所以你要用這條硬拗我也是醉了

冰楓 發表於 2016-8-19 23:09:08

NNX 發表於 2016-8-19 23: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評分當下,我和他並非共用帳號狀態(當時他登他的,我登我的
且我和他並未使用論壇BUG,而是正常的使用評 ...

親愛的會員您好:
根據後台資料顯示,我們就是認定同人所為;自評積分是不被允許的。若要硬ㄠ我們直接拿第四條版規比較快
4.必須同意站方、管理員以及版主擁有在任何時間刪除、修改、移動或關閉任何主題與變更積分規則、用戶權限的權力。

也不用說這麼多廢話,若您還是無法接受我們也沒辦法。只能請您下次避嫌,或是您認為這是爛論壇想離開我們也不會攔阻您,本站絕對不會利用瀏覽器漏洞、程式等方式綁架首頁,要離開我們隨時歡迎。

NNX 發表於 2016-8-19 23:12:35

冰楓 發表於 2016-8-19 23: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親愛的會員您好:
根據後台資料顯示,我們就是認定同人所為;自評積分是不被允許的。若要硬ㄠ我們直接拿 ...

同人所為...我也是醉了
IP不同
說話語氣差那麼多
笑笑看待

NNX 發表於 2016-8-19 23:14:36

冰楓 發表於 2016-8-19 23: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親愛的會員您好:
根據後台資料顯示,我們就是認定同人所為;自評積分是不被允許的。若要硬ㄠ我們直接拿 ...

那我前幾分鐘又去幫我朋友評分了
是不是又要拿同人所為來鎖我啊

藤宮香織 發表於 2016-8-19 23:15:59

別吵太兇
我繼續看小說

jeter12345699 發表於 2016-8-19 23:22:35

卡一個
人家是高贊耶

NNX 發表於 2016-8-19 23:24:37

jeter12345699 發表於 2016-8-19 23: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卡一個
人家是高贊耶

高贊我朋友
我只是個小小的普通會員

asd88049 發表於 2016-8-21 16:55:46

太猛啦高級贊助會員VS站長  誰會贏勒  卡個位置
我去買個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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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冰楓誤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