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569641 發表於 2013-5-4 20:01:28

月光下的魚(33) 作者:敷米漿 [已完成]

我寧願我是一條魚。  
用秒數來算,大概有幾百秒的時間過去了之後,Apple回到騎樓走廊邊上。   

我背靠在牆上,本來沒有發現她盯著我看。   

「張文杰。」她說。   

『妳怎麼回來了?』   

我的手,在空氣中搧了搧。   

煙霧好像飛到離天空非常非常近的地方,可是味道卻一直都在。   

「我太生氣了。」她說。   

『對不起,是我不好。』我說。   

「對不起真的沒用。」   

我想再說些什麼,卻發現自己什麼也說不出口。   

『對不起。』我還是說了。   

Apple伸出手,在我眼前擺動了兩下。   

「拿給我。」   

『什麼?』   

「香菸。」   

『抽完了。』   

「騙人。」   

是真的,我對Apple說。   

Apple吐了一口氣,對著我搖搖頭:「我很失望。」   

『我也是。』我小聲地。   

「什麼?」她偏著頭問我。   

『沒什麼,什麼都沒有。』   

「你失望什麼?」   

『妳聽到了。』我說,『沒什麼。』   

那一天的晚上,馬路上車子好多。

最後一班公車也走了以後,我才發現原來我已經待在騎樓這麼久的時間。   

對那時候的我來說,這已經夠久了,足夠我抽完整包菸。   

現在回想起來,其實跟很多等待比起來,那根本不算什麼。   

「你失望什麼?」她很堅定的口氣。   

『妳還記得小學的時候,那個石頭大戰嗎?』我問她。   

「記得。」Apple摸著額頭,「我當然記得。」   

『就像那天一樣,大概就是這樣。』我說。   

「我不懂。」她說,「講清楚一點嘛。」   

『如果講清楚了,那我就不失望了。」我說,   

「不要亂說,快點講。」她低頭看了看手錶。   

『其實……如果可以說出來,我很早就說了。』   

「所以?」   

『正因為很多事情不好說,才會造就現在的我。』   

「怎麼樣的你?」   

那一天空氣有點凝結的。   

我拿出打火機,Apple眉頭皺了一下,我搖頭表示沒有要抽菸。   

只是『唰、唰』地打出火花來。   

『賴俊龍呢?』   

「回家了。」Apple聳聳肩。   

『妳沒跟他一起回去?』   

「你想問什麼?」   

『我可以問什麼?』   

「都可以,隨便你問。」   

『妳跟他,交往了嗎?』   

Apple沉默了好一下子,只聽得見路上車子呼嘯而過的聲音,還有我手裡的打火機唰唰的聲響。   

「不算是,怎麼了?」   

『我很好奇而已。』   

「好奇什麼?」   

『好奇我心目中的女神,喜歡的會是什麼樣的男生。』   

「你是在說我嗎?」   

『沒有,我在說隔壁賣早餐的吳媽媽。』   

「討厭鬼。」   

Apple拍了我肩膀一下,生氣地嘟著嘴。   

我笑了,突然覺得跟她之間少了很多東西。

從花蓮回來之後,這似乎是我最接近她的一次。   

「張文杰。」   

『幹嘛?』   

Apple叫了我一聲,好像多麼慎重似的,深呼吸好幾下。   

「很晚了,你可以載我回家嗎?」   

『可以。』我說。   

車上。   

Apple抱著我的腰,我覺得手都要抓不住握把,全身發抖。   

「張文杰,你真的是一個很好的人。」   

『不要這樣說,應該的。』我回過頭。   

「你真的是我很重要的朋友。」   

『有多重要?』   

「永遠都不想失去那麼重要。」   

永遠都不想失去那麼重要。   

我告訴史亞明,Apple是這麼告訴我的,他開心地在原地歡呼拉弓,不知道爽什麼勁兒。   

永遠都不想失去,聽起來真讓人欣慰。   

「我看,她大概被你給收了。」   

『還被你給吃了咧,什麼被我收了。』   

「恭喜你,真的恭喜你,我要開始計畫分手了。」   

『分手幹嘛?』   

「搶你馬子啊,」他賊笑著,「對吧!」   

『如果可以給你搶,我雙手奉送。』   

「哇賽,你是慈善家就對了?」   

不是啊,我怎麼會是慈善家呢?   

那一天晚上,Apple緊緊抱著我,我感覺到很多東西在悸動。   

當然,其實我的背上感覺到她的胸部在後面磨蹭,不能責怪我,

當時的我,不過是青春期的男生而已,會對女生胸部特別有感覺,是天經地義的。   

為了多感受一下這麼貼近的距離,我刻意放慢了速度。   

「你這樣的速度,讓人很懷疑喔。」   

Apple靠在我的耳邊,這樣對我說,我亂不好意思的。   

『想讓妳抱我久一點。』我說,鼓起勇氣。   

「你好色,」Apple捏了我一下,「魚、水授受不親,我不要抱你了。」   

『開玩笑的,開玩笑的。』   

魚、水授受不親。   

我笑了,忍不住笑了。   

到了Apple家門前,我停下車,熄火等待她走進家門。   

『趕快進去吧,好晚了。』我說。   

「你……」她猶豫了一下,「你還記得花蓮海邊撿的石頭嗎?」   

『記得。』   

「它們好漂亮,有幾顆晚上關燈的時候,會發光喔。」   

『真的假的,可以賣好多錢咧。』   

「你就只想到錢,」她嘟嘴,「真的很漂亮呢。」   

我不好意思地點點頭,手放在眉毛邊敬禮,表達歉意。   

「如果有機會,我們再去一次好不好?」   

『當然好哇。』我說,『什麼時候?』   

「嗯……」她想了想,「我現在十六歲,十年後,我們約在七星潭海邊吧!」   

『十年後,這麼久?』   

「對呀,這樣才有意思嘛。」   

『十年後的什麼時候?』   

「嗯,你生日那一天好了。」她掐著指頭,「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三日。」   

『這樣啊,好吧。』   

沒有什麼人可以保證,十年後的歲月會帶來怎樣的變化。   

那年的我,沒有機會證明,更沒有機會了解十年後的狀況。   

原來,給一個十年的約定,是這麼樣的聰明,又如此的殘忍。   

「你怎麼還不快點回家?」她問我。   

『看到妳走進家門,我才放心回家。』   

「不管,你先回去。」   

『不要。』我說,『我堅持。』   

「不管,你不可以忤逆我。」   

『那猜拳,最公平。』我說,『還記得規則嗎?』   

贏的人可以先離開做任何事情,輸的人只能待在原地。   

「但是不可以哭喔!」Apple笑著對我說。   

Apple出了布,我一如往常,出了石頭。   

我看著Apple走回家的背影,伸出了剪刀。   

『Apple。』我小聲地。   

我不會哭。



-待續-         





* 魚、水授受不親,那魚怎麼活在水裡?怎麼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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